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,努力完成学业,在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,提高思想品德、学业成绩、身心健康、能力素质水平,发挥优秀学生的模范带头作用,形成榜样的影响力量,根据我院《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、《学生先进评选办法》,现将2017~2018学年学院奖学金、学年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依据
2018年版《学生手册》中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《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、《学生先进评选办法》。
二、评选程序及时间要求
由船海学工办按照人数配比将名额下发到16级、17级各专业,班主任主持召开班会,广泛宣传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《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、《学生先进评选办法》,并按《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、《学生先进评选办法》的规定评选出获奖学生。
1.单项奖学金的审核
学生自主申请(参见2018版学生手册评选要求),申请表以及相关支撑材料(包含各类奖状以及文件的复印件相关佐证材料),于9月24日下午17:00前提交至船海学工办7404B年级辅导员处。择优报学院审核。
2.学生先进的审核
学生自主申请(参见2018版学生手册评选要求),申请表以及相关支撑材料,于9月28日下午17:00前提交至船海学工办7404B年级辅导员处。择优报学院审核。
3.综合奖学金的审核
学生自主申请,16/17级名额按照人数配比如下表,申请表以及相关支撑材料,于9月28日下午17:00前提交至船海学工办7404B年级辅导员处。择优报学院审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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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舶工程 技术 |
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|
船舶舾装 |
游艇设计 与制造 |
海洋工程 技术 |
总计 |
2016级 |
一等 |
5 |
3 |
1 |
0 |
0 |
9 |
二等 |
13 |
7 |
2 |
1 |
1 |
24 |
三等 |
27 |
14 |
3 |
3 |
3 |
50 |
2017级 |
一等 |
5 |
1 |
1 |
1 |
1 |
9 |
二等 |
12 |
2 |
2 |
2 |
2 |
20 |
三等 |
25 |
4 |
4 |
3 |
3 |
39 |
4.学院公示时间:
2018年10月8日―10月12日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综合奖学金(包括特等、一等、二等、三等奖学金)分两个学期、两次发放,其它种类奖学金一次评定,一次性发放。
2.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原则,决不允许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,如有违反,坚决查究。
3.做好宣传、教育、鼓动工作。
4. 严格执行《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、《学生先进评选办法》及评选程序与时间要求,把好事做好。
5. 请各班认真组织实施,并将评审过程中的所有资料存档。
特别说明:具体细则及申请表格请下载附件。
船海学工办
2018年9月17日